我院被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
11月30日,教育部财政部发出《关于确定“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”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(教高函[2010]27号)》,我院被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。
通知说,按照《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“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”实施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各地推荐、专家评审,教育部、财政部确定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100所高等职业院校为“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”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,从2010年开始分三批开展项目建设工作,每批项目建设期均为3年。
2006年,教育部、财政部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》精神,启动实施了“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”,按照“地方为主、中央引导、突出重点、协调发展”的原则,遴选100所高职院校进行重点建设。
今年7月,为贯彻落实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》,更好地适应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,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,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发展战略的需要,教育部、财政部决定进一步推进“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”实施工作,新增100所左右骨干高职建设院校,扩大国家重点建设院校数量,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,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,更好地发挥高职院校在培养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,促进就业、改善民生,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。
进一步推进“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”实施工作的目标、任务和主要内容是:新增100所左右骨干高职建设院校,推进地方政府完善政策、加大投入,创新办学体制机制,推进合作办学、合作育人、合作就业、合作发展,增强办学活力;以提高质量为核心,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优化专业结构,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完善质量保障体系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;深化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改革,增强高职院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,实现行业企业与高职院校相互促进,区域经济社会与高等职业教育和谐发展。
本次包括我院在内,我省共有7所院校被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