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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就业处《工作礼仪规范》施行
1970-06-10 00:00 佚名 

文明办公 约之以礼

---招生就业处《工作礼仪规范》施行

6月1日,经处室全员讨论通过,招生就业处《工作礼仪规范》正式施行。

招生就业处是我院对外开放、对内服务的主要窗口部门之一,不仅要接待用人单位、考生及家长来访,同时,还直接服务于广大同学和毕业生。以何种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提供服务,一方面,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,对于提高服务满意度和美誉度,具有重要影响和特别意义;另方面,身正为范,作为教育工作者也应该自觉成为文明礼仪的倡导者、宣传者和积极实践者。

为规范本处室职员的办公行为,提高文明办公素养,塑造良好的窗口形象,经全员讨论、酝酿,招生就业处制定了《工作礼仪规范》(详文请登录招生就业处主页查阅),共分七章、二十条,从办公行为规范、会议礼仪、接访礼仪、电话礼仪、公务交往礼仪等方面,对职员办公行为予以规范。

《规范》的施行,是全面贯彻落实学院党委纲要精神,加强师德建设,提升员工素养,提升学院品位,推进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。

(供稿:徐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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