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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毕业生就业促进会学生委员纳新公告
2016-12-21 14:47  

学院毕业生就业促进会

学生委员会纳新公告

为促进我院大学生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的有效开展,进一步整合资源,集中优势,提高自我服务水平,营造全员促就业的良好氛围,学院制定了《毕业生就业促进会章程》,并于2010年10月先期成立了学院毕业生就业促进会学生分会。

学生分会成立一年多来,全体委员认真履行职责,积极参加就业指导、就业服务和创业教育等活动,成为了广大学生与老师间的纽带和桥梁,及时做到了信息的上传下达和下情上报,促进了有效信息的畅通传递,在学院招生就业处和各系部的领导下做出了积极贡献。根据学院《毕业生就业促进会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学院工作实际,经研究,决定即日起面向全院学生,公开招纳学院毕业生就业促进会学生委员。

一、学生委员的职责

①担当本班级就业指导与服务的信息发布、信息沟通与联络任务;②组织本班级学生参加有关就业指导、创业教育等专题活动;③协助学院做好就业指导、招聘服务、素质测评等有关活动的宣传、策划和组织实施;④协助学院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和分析工作,主动收集并向学院提供毕业生成功就业创业的典型案例;⑤本会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二、报名条件

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浓厚的就业工作兴趣,有高尚的志愿服务精神,自愿遵守本会规章制度,积极进取,无不良嗜好,愿意为同学服务的在校学生,均可自愿报名,班级学生干部优先吸纳。

三、名额分配

在校班级每班2人。

四、选拔方式

1、报名者填写报名表,经班主任推荐、系部审核后统一将申请书、报名表交招生就业处。每班可推荐3人,由学院面试后择优确定等额人选。

2、时间安排:

① 报名:2012年3月29-4月5日

报名者填写《报名表》,4月5日前统一报班主任审核,由班主任按照规定名额,提出推荐意见并在《报名表》上签字,正式推荐名单由班主任向获准者反馈,以班为单位将获准者《报名表》报各系部辅导员,由辅导员审核汇总后于4月5日上午十点前交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祁秀荣老师。

② 面试:2012年4月5日下午4:00-5:30,晚6:30-9:00

获准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南校区2号教学楼负一楼大北农教室面试现场参见面试,逾期不再安排,未参加面试者视自动放弃资格。

3、正式录用名单确定后,于2012年4月9日在学院网站和院内公告栏同步公示。

4、2012年4月10日下午在南校区2号教学楼大北农教室召开学生分会会长、副会长竞选大会。

5、2012年4月12日下午4:00在北校区3号教学楼C座一楼报告厅召开全体委员大会。

五、学生分会的管理

就业促进会学生分会由学院招生就业处管理。学生分会在秘书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为便于组织领导,设分会会长1人,以系部为单位,分设副会长各1人(委员自愿报名,公开竞选产生)。委员资格至正式毕业时自然终止。

六、学生委员管理与奖惩

1、管理:委员应严格遵守《学院毕业生就业促进会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正确履行工作职责,执行本会决议,及时完成本会分配的任务。积极参与、主动配合本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,积极为本会工作献计献策;不得以本会名义擅自组织或参与不正当活动,谋取不当利益,切实维护本会的声誉,否则,根据情况给予批评教育、警告、记过或劝其退会处分。

2、待遇:①委员任职情况可记入本人人事档案;②委员任职情况可作为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重要参考条件;③学院对其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;④《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报》、《学院双选会会刊》将对其做重点宣传推荐;⑤享有一定的工作补贴;⑥本会对优秀委员进行年度表彰,分别给予“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”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。

招生就业处 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

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

附件下载:

学院毕业生就业促进会学生委员报名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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